梦溪笔谈_补笔谈卷一部份译文
-
查阅典籍:《梦溪笔谈》——「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一」原文
按以往的规定,馆职自馆阁校勘以上,除非特别授予者都要先经过考试,只有检讨一职是不经过考试就任命的。这是由于初置检讨官,只是作为一种差遣(实际职务)安置的,并没有把此职列入馆职的缘故。后来检讨官也加给职钱,与其他官带馆职的已没有区别,级别在校勘之上,而仍然沿承旧例不考试。
北宋太平兴国年间,琴待诏朱文济弹琴技艺天下第一。京城僧人慧日大师夷中完全学到了朱文济的技法,将弹琴技法传授给了越地的僧人义海。义海全面掌握了夷中的弹琴技艺,于是来到越州法华山中潜心练习,谢绝人际交往,累计十年不曾下山,白天黑夜手不离弦,终于掌握了弹琴的奥秘。各地师从义海学习弹琴的人会聚而至,但是没有人能够完全达到义海的水平。义海现在已经老了,他的弹琴技法就此失传了。义海爱好读书,能写文章,士大夫们多与之交游,然而唯独以擅长弹琴而闻名。义海的琴艺不仅仅在于声音,那种蕴涵于琴音之外的冷静深邃的意韵,是一般人所无法达到的。
古代用来演奏音乐的钟都是扁的,像是两片瓦对合起来的样子。这大概是因为圆的钟敲起来余音长,扁的钟敲起来余音短。余音短就容易形成节奏,圆钟敲起来声音长,因而余音也长。遇到节奏快的地方,长长的余音就会相互干扰,造成杂乱。后代的人们不明白这个道理,都把钟做成圆的,敲快了的时候,就会发出“晃晃”的声音,无法再分辨声音的高低清浊了。
福建建州最好的茶,号称“北苑茶”。如今建州的凤凰山,当地人历来沿称为“北苑”,本来指的是南唐曾设官兼管这里的茶叶征收,兼管的官员就称为“北苑使”。我因为读李后主(煜)的文集,见其中有《北苑诗》及《文苑记》,始知北苑是南唐的皇家园林,在金陵,而不在建安。南唐的北苑使,正相当于现在的内园使。李氏统治南唐时,有个北苑使善于制茶,人们竞相以他所制的茶为珍贵,称之为“北苑茶”,就像现在的茶具中有“学士瓯”之类,都是因人而得名的,“北苑”并非地名。丁晋公(谓)撰写的《北苑茶录》说:“北苑,乡村名,今称龙焙。”又说:“‘苑’是天子园囿之名。这地方在天下州郡的东南一角,为什么却叫北苑?”丁氏也自己有疑问,看来他不知道所谓“北苑茶”的“北苑”本来不是地名。开始时是因为误传,自从丁晋公在书中把它说成是实有的地名之后,这地方竟至今就叫“北苑”了。
班固论司马迁撰写《史记》,认为“其是非标准颇与儒家圣人的观念相抵触,所以在讨论天地自然的大道理时便首先注重黄老之学而然后才及于儒家经典,在叙述游侠的事迹时便排斥有志节的隐士而专为一些奸雄人物立传,在记录工商业经济状况和相关人物的活动时便崇尚发财致富的势利而以贫贱为耻辱,这些都是司马迁观念上的囿蔽和局限性所在”。我查考《后汉书》记载王允说:“汉武帝不杀司马迁,使得他作出了一部诽谤的书,贻害于后世。”被班固所批评的司马迁的观念,就是所谓“谤”了。其实这正是司马迁著史隐微而不明说的用意之所在。大抵《史记》的叙述体例和有关论说,都是有所指的,并不是没有目的地编一堆空言式的史料。班固却批评司马迁的是非观念与圣贤多相乖违,这议论很不恰当。
故事
故事,不御前殿,则宰相一员押常参官再拜而出。神宗初即位,宰相奏事,多至日晏。韩忠献当国,遇奏事退晚,即依旧例一面放班,未有著令。王乐道为御史中丞,弹奏语过当,坐谪陈州,自此令宰臣奏事至辰时未退,即一面放班,遂为定制。
故事,升朝官有父致仕,遇大礼则推恩迁一官,不增俸,熙宁中,张丞相杲卿以太子太师致仕,用子荫当迁仆射。廷议以为执政官非可以子荫迁授,罢之。前两府致仕,不以荫迁官,自此始。
故事,初授从官、给谏未衣紫者,告谢日面赐金紫。何圣从在陕西就任除待制,仍旧衣绯。后因朝阙,值大宴,殿上独圣从衣绯;仁宗问所以,中筵起,乃赐金紫,遂服以就坐。近歳许冲元除知制诰,犹著绿,告谢日面赐银绯;后数日别因对,方赐金紫。
自国初以来,未尝御正衙视朝。百官辞见,必先过正衙,正衙即不御,但望殿两拜而出,别日却赴内朝。熙宁中,草视朝仪,独不立见辞谢班。正御殿日,却谓之“无正衙”;须候次日依前望殿虚拜,谓之“过正衙”。盖阙文也。
熙宁三年,召对翰林学士承旨王禹玉于内东门小殿。夜深,赐银台烛双引归院。
夏郑公为忠武军节度使,自河东中徙知蔡州,道经许昌。时李献臣为守,乃徙居他室,空使宅以待之;时以为知体。庆历中,张邓公还乡,过南阳。范文正公亦虚室以待之,盖以其国爵也。遂守为故事。
国朝仪制,亲王玉带不佩鱼。元丰中,上特制玉鱼袋,赐扬王、荆王施于玉带之上。
旧制,馆职自校勘以上,非特除者,皆先试,唯检讨不试。初置检讨官,只作差遣,未比馆职故也。后来检讨给职钱,并同带职在校勘之上,亦承例不试。
旧制,侍从官学士以上方腰金。元丰初,授陈子雍以馆职,使高丽,还除集贤殿修撰,赐金带。馆职腰金出特恩。非故事也。
今之门奖称“牒件状如前,谨牒”,此唐人都堂见宰相之礼。唐人都堂见宰相,或参辞谢事先具事因,申取处分。有非一事,故称“件状如前”。宰相状后判“引”,方许见。后人渐施于执政私弟。小说记施于私第,自李德裕始。近世诌敬者,无高下一例用之,谓之大状。余曾见白乐天诗稿,乃是新除寿州刺史李忘其名。门状,其前序住京因宜,及改易差遣数十言,其末乃言“谨祗候辞,某官”。至如稽首之礼,唯施于人君。大夫家臣不稽首,避人君也。今则虽交游皆稽首。此皆生于谄事上官者,始为流传,至今不可復革。 辨证
今人多谓廊屋为庑。按《广雅》:“堂下曰庑。”盖堂下屋檐所覆处,故曰“立于庑下”。凡屋基皆谓之堂,廊檐之下亦得谓之庑,但庑非廊耳。至如今人谓两廊为东西序,亦非也,序乃堂上东西壁,在室之外者。序之外谓之荣,荣,屋翼也,今之两徘徊,又谓之两厦。四洋屋则谓之东西溜,今谓之“金厢道”者是也。
梓榆,南人谓之“朴”,齐鲁间人谓之“驳马”。驳马即梓榆也。南人谓之朴,朴亦言驳也,但声之讹耳。《诗》“隰有六驳”是也。陆玑《毛诗疏》:“檀木皮似系迷,又似驳马。人云‘斫檀不谛得系迷,系迷尚可得驳马’。”盖三木相似也。今梓榆皮甚似檀,以其班驳似马之驳者。今解《诗》用《尔雅》之说,以为“兽锯牙,食虎豹”,恐非也。兽,动物,岂常止于隰者?又与苞栎、苞棣、树檖非类,直是当时梓榆耳。
自古言楚襄王楚与神女遇,以《楚辞》考之,似未然。《高唐赋序》云:“昔者先王尝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朝为行云,暮为行雨。’故立庙号为朝云。”其曰“先王尝游高唐”,则梦神女者怀王也,非襄王也。又《神女赋序》曰:“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浦,使玉赋高唐之事。其夜,王寝,梦与神女遇。王异之,明日以白玉。玉曰:‘其梦若何?’对曰:‘晡夕之后,精神恍惚,若有所熹,见一妇人,状甚奇异。’玉曰:‘状如何也?’王曰:‘茂矣,美矣,诸好备矣;盛矣,丽矣,难测究矣;環姿玮态,不可胜赞。’王曰:‘若此盛矣,试为寡人赋之。’”以文考之,所云“茂矣”至“不可胜赞”云云,皆王之言也。宋玉称叹之可也,不当却云:“王曰:‘若此盛矣,试为寡人赋之。’”又曰:“明日以白玉。”人君与其臣语,不当称白。又其赋曰:“他人莫睹,玉览其状,望余帷而延视兮,若流波之将澜。”若宋玉代王赋之若玉之自言者,则不当自云“他人莫睹,玉览其状。”即称“玉览其状”,即是宋玉之言也,又不知称余者谁也。以此考之,则“其夜王寝,梦与神女遇”者,“王”字乃“玉”字耳。“明日以白玉”者,以白王也。“王”与“玉”字误书之耳。前日梦神女者,怀王也;其夜梦神女者,宋玉也,襄王无预焉,从来枉受其名耳。 《唐书》载武宗宠王才人,尝欲以为皇后。帝寝疾,才人侍左右,熟视曰:“吾气奄奄,顾与汝辞,奈何?”对曰:“陛下万歳后,妾得一殉。”及大渐,审帝已崩,即自经于幄下。宣宗即位,嘉其节,赠贤妃。按李卫公《文武两朝献替记》云:“自上临御,王妃有专房之宠,以娇妒忤旨,日夕而殒。群情无不惊惧,以谓上成功之后,喜怒不测。”与《唐书》所载全别。《献替记》乃德裕手自记录,不当差谬。其书王妃之死,固已不同。据《献替记》所言,则王氏为妃久矣,亦非宣宗即位乃始追赠。按《张祐集》有《孟才人叹》一篇,其序曰:“武宗皇帝疾笃,迁便殿。孟才人以歌笙获宠者,密侍其右。上目之曰:‘吾当不讳,尔何为哉?’指笙囊泣曰:‘请以此就缢。’上悯然。復曰:‘妾尝艺歌,愿对上歌一曲,以泄其愤。’上以其恳,许之。乃歌一声《何满子》,气亟立殒。上令医候之,曰:‘脉尚温,而肠已绝。’”详此,则《唐书》所载者,又疑其孟才人也。
建茶之美者号“北苑茶”。今建州凤凰山,土人相传,谓之北苑,言江南尝置官领之,谓之北苑使。余因读《李后主人集》有《北苑诗》及《文苑纪》,知北苑乃江南禁苑,在金陵,非建安也。江南北苑使,正如今之内园使。李氏时有北苑使,善制茶,人竞贵之,谓之“北苑茶”。如今茶器中有“学士瓯”之类,皆因人得名,非地名也。丁晋公为《北苑茶录》云:“北苑,地名也,今曰龙焙。”又云:“苑者,天子园囿之名。此在列郡之东隅,缘何却名北苑?”丁亦自疑之。盖不知北苑茶本非地名,始因误传,自晋公实之于书,至今遂谓之北苑。
唐以来,士人文章好用古人语,而不考其意。凡说武人,多云“衣短后衣”,不知短后衣作何形制?短后衣出《庄子·说剑篇》,盖古之士人衣皆曳后,故时有衣短后之衣者。近世士庶人衣皆短后,岂復更有短后之衣!
班固论司马迁为《史记》,“是非颇谬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贷殖则崇势利而羞贫赋,此其蔽也。”余按后汉王允曰:“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班固所论,乃所谓谤也,此正是迁之微意。凡《史记》次序、论论,皆有所指,不徒为之。班固乃讥迁“是非颇谬于圣贤”,论甚不款。 人语言中有“不”字可否世间事,未尝离口也,而字书中须读作“否”音也。若谓古今言音不同,如云“不可”,岂可谓之“否可”;“不然”岂可谓之“否然”;古人曰“否,不然也”,岂可曰“否,否然也。”古人言音,决非如此,止是字书谬误耳。若读《庄子》“不可乎不可”须云“否可”;读《诗》须云“曷否肃雍”、“胡否佽焉”,如此全不近人情。 古人谓章句之学,谓分章摘句,则今之疏义是也。昔人有鄙章句之学者,以其不主于义理耳。今人或谬以诗赋声律为章句之学,误矣。然章句不明,亦所以害义理。如《易》云:“终日乾乾”,两乾字当为两句,上乾知至至之,下乾知终终之也。“王臣蹇蹇”,两蹇字为王与臣也。九五、六二,王与臣皆处蹇中。王任蹇者也,臣或为冥鸿可也。六二所以不去者,以应乎五故也。则六二之蹇,匪躬之故也。后人又改“蹇蹇”字为“謇”,以謇謇比谔谔,尤为讹谬。“君子夬夬”,夬夬二义也,以义决其外,胜已之私于内也。凡卦名而重言之,皆兼上下卦,如“来之坎坎”是也。先儒多以为连语,如虩虩、哑哑之类读之,此误分其句也。又“履虎尾咥人凶”当为句。君子则夬夬矣,保咎之有,况于凶乎?“自天祐之吉”当为句,非吉而利,则非所当祐也。《书》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孔安国谓:“汤没,至太甲方称元年。”按《孟子》,成汤之后,尚有外丙、促壬,而《尚书疏》非之。又或谓古书缺落,文有不具,以余考之,《汤誓》《仲虺之诰》《汤诰》,皆成汤时诰命;汤没,至太甲元年,始復有《伊训》著于书。自是孔安国离其文“太甲元年”下注之,遂若可疑。若通通下文读之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则文自足,亦非缺落。尧之终也,百姓如服考妣之丧三年。百姓,有命者也。为君斩衰,礼也。邦人无服,三年四海无作乐者,况畿内乎!《论语》曰:“先行。”当为句,“其言”自当后也。似此之类极多,皆义理所系,则章句亦不可不谨。
古人引《诗》,多举《诗》之断章。断音段,读如断截之断,谓如一诗之中,只断取一章或一二句取义,不取全篇之义,故谓之断章。今之人多读为断章,断音锻,谓诗之断句,殊误也。《诗》之末句,古人只谓之“卒章,”近世方谓“断句”。
古人谓币言“玄纁五两”乾,一玄一纁为一两。玄,赤黑,象天之色。纁,黄赤,象地之色。故天子六服,皆玄衣纁裳,以朱渍丹秫染之。《尔雅》曰:“一染谓之縓”,縓,今之茜也,色小赤。“再染谓之竀”,竀,頳也。“三染谓之纁”,盖黄赤色也。玄、纁,二物也今之用币,以皂帛为玄纁,非也。古之言束帛者,以五匹屈而束之;今用十匹者,非也。《易》曰:“束帛戋戋。”戋戋者,寡也;谓之盛者非也。
《经典释文》如熊安生辈,本河朔人,反切多用北人音;陆德明,吴人,多从吴音;郑康成,齐人,多从东音。如“璧有肉好”,肉音揉者,北人音也。“金作赎刑”,赎音树者,亦北人音也。至今河朔人谓肉为揉、谓赎为树。如打字音丁梗反,罢字音部买反,皆吴音也。,如疡医“祝药劀杀之齐”,祝音咒,郑康成改为注,此齐鲁人音也,至今齐谓注为咒。官名中尚书本秦官,尚音上,谓之尚书者,秦人音也,至今秦人谓尚为常。
乐律
兴国中,琴待诏朱文济鼓琴为天下第一。京师僧慧日大师夷中尽得其法,以授越僧义海,海尽夷中之艺,乃入越州法华山习之,谢绝过从,积十年不下山,昼夜手不释弦,遂穷其妙。天下从海学琴者辐辏,无有臻其奥。海今老矣,指法于此遂绝。海读书,能为文,土大夫多与之游,然独以能琴知名。海之艺不在于声,其意韵萧然,得于声外,此众人所不及也。
十二律,每律名用各别,正宫、大石调、般涉调;七声:宫与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也。今燕乐二十八调,用声各别。正宫、大石调、般涉调皆用九声:高五、高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勾、合;大石角同此,加下五,共十声。中吕宫、双调、中吕调皆用九声;紧五、下凡、工、尺、上、下一、下四、六、合高双角同此,加高一,共十声。高宫、高大石调、高般涉皆用九声:下五、下凡、工、尺、上、下一、下国、六、合高大石角同下,加高四共十声。道调宫小石调、正平调皆用九声:高五、高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小石角加勾字,共十声。南吕宫歇指调、南吕调皆用七声:下五、高凡、高工、尺、高一、高四勾;歇指角加下工,共八声。仙吕宫林钟商、仙吕调皆用九声:紧五、下凡、工、尺、上、下一、高四、六、合;林钟角加高工,共十声。黄钟宫越调、黄钟羽皆用九声:高五、下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越角加高凡,共十声。外则为犯。燕乐七宫:正宫、高宫、中吕宫、道调宫、南吕宫、仙吕宫、黄钟宫。七商:越调、大石调、高大石调、双调、小石调、歇指调、林钟商。七角:越角、大石角、高大石角、双角、小石角、歇指角、林钟角。七羽:中吕调、南吕调、又名高平调。仙吕调、黄钟羽、又名大石调。般涉调、高般涉、正平调。
十二律并清宫,当有十六声。今之燕乐止有十五声,盖今乐高于古乐二律以下,故无正黄钟声。今燕乐只以合字配黄钟,下四字配大吕,高四字配太蔟,下一字配夹钟,高一字配姑洗,上字配大吕,色字配蕤宾,尺了配林钟,下工字配夷则,高工字配南吕,下凡字配无射,高凡享配应钟,六享配黄钟清,下五字配大吕清,高五字配太蔟清,紧五字配夹钟清。虽如此,然诸调杀声,亦不能尽归本律。故有祖调、正犯、偏犯、傍犯,又有寄杀、侧杀、递杀、顺杀。凡此之类,皆后世声律渎乱,各务新奇,律法流散。然就其间亦自有伦理,善工皆能言之,此不备纪。
乐有中声,有正声。所谓中声者,声之高至于无穷,声之下亦无穷,而各具十二律。作乐者必求其高下最中之声,不如是不中以致大和之音,应天地之节。所谓正声者,如弦之有十三泛韵,此十二律自然之节也。盈丈之弦,其节亦十三;盈尺之弦,其节亦十三。故琴以为十三徽。不独弦如此,金石亦然。《考工》为磬之法:“已上则磨其耑,已下则磨其旁,磨之至于击而有韵处,即与徽应,过之则復无韵;又磨之至于有韵处,復应以一徽。石无大小,有韵处亦不过十三,犹弦之有十三泛声也。”此天地至理,人不能以毫厘损益其间。近世金石之工,盖未尝及此。不得正声,不足为器;不得中声,不得为乐。
律有四清宫,合十二律为十六,故钟磬以十六为一堵。清宫所以为止于四者,自黄钟而降,至林钟宫、商、角三律,皆用正律,不失尊卑之序。至夷则即以黄钟为角,南品以大吕为角,则民声皆过于君声,须当折而用黄钟、大吕之清宫。无射以黄钟为商,太蔟为角。应钟以大吕为商,夹钟为角,不可不用清宫,此清宫所以有四也。其余徵、羽、自是事、物用变声,过于君声无嫌,自当用正律,此清宫所以止于四而不止于五也。君、臣、民用从声,事物用变声,非但义理次序如此,声必如此然后和,亦非人力所能强也。
本朝燕部乐,经五代离乱,声律差舛。传闻国初比唐乐高五律;近世乐声渐下,尚高两律。余尝以问教坊老乐工,云:“乐声歳久,势当渐下。”一事验之可见:教坊管色,歳月浸深,则声渐差,辄復一易。祖父所用管色,今多不可用。唯方响皆是古器。铁性易缩,时加磨莹,铁愈薄而声愈下。乐器须以金石为準;若準方响,则声自当渐变。古人制器,用石与铜,取其不为风雨燥湿所移,未尝用铁者,盖有深意焉。律法既亡,金石又不足恃,则声不得不流,亦自然之理也。
古乐钟皆扁,如盒瓦。盖钟圆则声长,扁则声短。声短则节,声长则曲。节短处声皆相乱,不成音律。后人不知此意。悉为扁钟,急叩之多晃晃尔,清浊不復可辨。 琴琴弦皆有应声:宫弦则应少宫,商弦即应少商,其余皆隔四相应。今曲中有声者,须依此用之。欲知其应者,先调诸弦令声和,乃剪纸人加弦上,鼓其应弦,则纸人跃,他弦即不动,声律高下苟同,虽在他琴鼓之,应弦亦震,此之谓正声。 乐中有敦、掣、住三声。一敦一住,各当一字。一大字住当二字。一掣减一字。如此迟速方应节,琴瑟亦然。更有折声,唯合字无。折一分、折二分、至于折七八分者皆是。举指有浅深,用气有轻重。如笙箫则全在用气,弦声只在抑按。如中吕宫一字、仙吕宫五字,皆比他调高半格,方应本调。唯禁伶能知,外方常工多不喻也。
熙宁中,宫宴。教坊伶人徐衍奏稽琴,方进酒而一弦绝,衍更不易琴,只用一弦终其曲。自此始为“一弦稽琴格”。
律吕宫、商、角声各相间一律,至徵声顿间二律,所谓变声也。琴中宫、商、角皆用缠弦,至徵则改用平弦,隔一弦鼓之,皆与九徽应,独徵声与十徽应,此皆隔两律法也。古法唯有五音,琴虽增少宫、少商,然其用丝各半本律,乃律吕清倍法也。故鼓之六与一应,七与二庆,皆不失本律之声。后世有变宫、变徵者,盖自羽声隔八相生再起宫,而宫生徵虽谓之宫、徵、而实非宫、徵声也。变宫在宫、羽之间,变徵在角、徵之间,皆非正声,故其声庞杂破碎,不入本均,流以为郑、卫,但爱其清焦,而不復古人纯正之音。惟琴独为正声者,以其无间声以杂之也。世俗之乐,惟务清新,岂復有法度?乌足道哉!
十二律配燕乐二十八调,除无徵音外,凡杀声黄钟宫,今为正宫,用六字;黄钟商,今为越调,用六字;黄钟角,今为林钟角,用尺字;黄钟羽,今为中吕调,用六字;大吕宫,今为高宫,用四字;大吕商、大吕角、大吕羽、太蔟宫,今燕乐皆无:太蔟商,今为大石调,用四字;太蔟角,今为越角,用工字;太蔟羽,今为正平调,用四字;夹钟宫,今为中吕宫,用一字;夹钟商,今为高大石调,用一字;夹钟角、夹钟羽、姑洗宫商,今燕乐皆无;姑洗角,今为大石角,用凡字;姑洗羽,今为高平调,用一字;中吕宫,今为道调宫,用上字;中吕商,今为双调,用上字;中吕角,今为高大石角,用六字;中吕羽,今为仙吕调,用上字;蕤宾宫、商、羽、角,今燕乐皆无;林钟宫,今为南吕宫,用尺字;林钟商,今为小石调,用尺字;林钟角,今为双角,用四字;林钟羽,今为大吕调,用尺字;夷则宫,今为仙吕宫,用工字;夷则商、角、羽、南吕宫,今燕乐皆无;南吕商,今为歇指调,用工字;南吕角,今为小石角,用一字;南吕羽,今为般涉调,用四字;无射宫,今为黄钟宫,用凡字;无射商,今为林钟商,用凡字;无射角,今燕乐无;无射羽,今为高般涉调,用凡字;应钟宫、应钟商,今燕乐皆无;应钟角,今为歇指角,用尺字;应钟羽,今燕乐无。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古诗文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 | http://www.nhcdzx.com/wenzhang/5153.html
古文典籍
- 「诗经」
- 「论语」
- 「史记」
- 「周易」
- 「易传」
- 「左传」
- 「大学」
- 「中庸」
- 「尚书」
- 「礼记」
- 「周礼」
- 「孟子」
- 「老子」
- 「吴子」
- 「荀子」
- 「庄子」
- 「墨子」
- 「管子」
- 「列子」
- 「宋书」
- 「汉书」
- 「晋书」
- 「素书」
- 「仪礼」
- 「周书」
- 「梁书」
- 「隋书」
- 「陈书」
- 「魏书」
- 「孝经」
- 「将苑」
- 「南齐书」
- 「北齐书」
- 「新唐书」
- 「后汉书」
- 「南史」
- 「司马法」
- 「水经注」
- 「商君书」
- 「尉缭子」
- 「北史」
- 「逸周书」
- 「旧唐书」
- 「三字经」
- 「淮南子」
- 「六韬」
- 「鬼谷子」
- 「三国志」
- 「千字文」
- 「伤寒论」
- 「反经」
- 「百家姓」
- 「菜根谭」
- 「弟子规」
- 「金刚经」
- 「论衡」
- 「韩非子」
- 「山海经」
- 「战国策」
- 「地藏经」
- 「冰鉴」
- 「围炉夜话」
- 「六祖坛经」
- 「睡虎地秦墓竹简」
- 「资治通鉴」
- 「续资治通鉴」
- 「梦溪笔谈」
- 「旧五代史」
- 「文昌孝经」
- 「四十二章经」
- 「吕氏春秋」
- 「了凡四训」
- 「三十六计」
- 「徐霞客游记」
- 「黄帝内经」
- 「黄帝四经」
- 「孙子兵法」
- 「孙膑兵法」
- 「本草纲目」
- 「孔子家语」
- 「世说新语」
- 「贞观政要」
- 「颜氏家训」
- 「容斋随笔」
- 「文心雕龙」
- 「农桑辑要」
- 「搜神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