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予和于的区别。(参于与参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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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予和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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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于就是从某人那里借,也就是借自的意思;借予就是借给某人的意思。
其实,就借款法律关系而言,借于和借予二词是极少出现的,一般直接表述为:被告向原告借款XXX元即可; 借出款项的人是债权人,称为出借人,借入款项的人是债务人,称为借款人。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第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第四、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百度百科-欠条与借条的区别参考资料:
参于与参与的区别
没有区别,一定要说区别那就是于和予,于和予写法、读音和意思均不同,具体如下:
一、于拼音:yú?
写法:横、横、竖
释义:
1.在:她生~1949年。来信已~日前收到。黄河发源~青海。
2.向:问道~盲。告慰~知己。求救~人。
3.给:嫁祸~人。献身~科学事业。
二、予拼音:yǔ? 、 yú
写法:フ、丶、フ、丨
释义:
[ yǔ ]
给:授~奖状。免~处分。请~批准。
[ yú ]
1.人称代词。我。
2.姓。
相关组词:
1.给予[jǐ yǔ]?
给(gěi):~帮助。~同情。~亲切的关怀。也作给与。
2.授予[shòu yǔ]?
指给予(荣誉称号、勋章、军衔、学位等)。
3.赋予[fù yǔ]?
交给;给予:?实现四个现代化,是历史~我们的光荣任务。
《张中丞传》后叙原文及翻译
参于和参与是同义词,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它们都表示参加、加入某件事情或活动的意思。在使用上,参与更常见,更通用,而参于则较为少见。例如,我们可以说他参与了这个项目或者他参于了这个项目,两者的意思是相同的。参于可以被视为参与的错误写法。
《张中丞传》后叙全文阅读:
出处或作者:韩愈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得李翰所为《张巡传》。翰以文章自名,为此传颇详密。然尚恨有阙者,不为许远立传,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
远虽材若不及巡者,开门纳巡,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处其下,无所疑忌,竟与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虏。与巡死先后异耳。两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以为巡死而远就虏,疑畏死而辞服于贼。远诚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爱之肉,以与贼抗而不降乎?当其围守时,外无蚍蜉蚁子之援,所欲忠者,国与主耳。而贼语以国亡主灭。远见救援不至,而贼来益众,必以其言为信。外无待而犹死守,人相食且尽,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处矣。远之不畏死亦明矣。乌有城坏其徒俱死,独蒙愧耻求活?虽至愚者不忍为。呜呼!而谓远之贤而力之邪?
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人之将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绳而绝之,其绝必有处。观者见其然,从而尤之,其亦不达于理矣。小人之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远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犹不得免,其他则又何说?
当二公之初守也,宁能知人之卒不救,弃城而逆遁?苟此不能守,虽避之他处何益?及其无救而且穷也,将其创残饿羸之余,虽欲去必不达。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蔽遮江淮,沮遏其势。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不追议此,而责二公以死守,亦见其自比于逆乱,设*辞而助之攻也。
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屡道于两州间,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其老人往往说巡、远时事云。
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著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愈贞元中过泗州,船上人犹指以相语。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张籍曰:有于嵩者,少依于巡;及巡起事,嵩尝在围中。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嵩时年六十余矣。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好学无所不读。籍时尚小,粗问巡、远事,不能细也。云巡长七尺余,须髯若神。尝见嵩读《汉书》,谓嵩曰:?何为久读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也。?因诵嵩所读书,尽卷不错一字。嵩惊,以为巡偶熟此卷,因乱抽他帙以试。无不尽然。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巡应口诵无疑。嵩从巡久,亦不见巡常读书也。为文章,操纸笔立书,未尝起草。初守睢阳对,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巡因?见问姓名,其后无不识者。巡怒,须髯辄张。及城陷,贼缚巡等数十人坐,且将戮。巡起旋,其众见巡起,或起或泣。巡曰:?汝勿怖,死,命也。?众泣不能仰视。巡就戮时,颜色不乱,阳阳如平常。远宽厚长者,貌如其心。与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为兄。死时年四十九。嵩贞元初死于毫、宋间。或传嵩有田在毫、宋间,武人夺而有之。嵩将诣州讼理,为所杀。嵩无子,张籍云。
《张中丞传》后叙全文翻译: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我和吴郡人张籍翻阅家中旧书,发现李翰撰写的《张巡传》。李翰以文章写得好而自负,这篇传记写得很详细周密。但可惜还有不足之处,没有替许远立传,又没有记载雷万春事迹的头尾。
许远虽然才能似乎比不上张巡,但他打开城门,接纳张巡共守睢阳。地位本来在张巡之上,却把权柄交给他,受他指挥,没有什么猜疑和妒忌,最后和张巡一起守城,一起死难,建立了功名,由于城池沦陷而被俘虏,和张巡的死相比先后不同时罢了。许、张两家子弟才能智慧低下,不能彻底理解许远、张巡的志气。张家子弟认为张巡战死而许远受虏不死,怀疑许远怕死而降贼。许远假如怕死的话,为何要苦苦地死守小小的睢阳城,把自己的奴僮杀了给土兵们吃,来同敌军抗战而不投降呢?当他们被围困的时候,城外连极其弱小的援兵都没有,他们所要效忠的只是国家和君主罢了,而叛军则告诉许远唐朝已经灭亡,君主已经死了。许远看见救兵不来,而叛军却越来越多,一定以为敌人的话是真的。等不到外来的救兵尚且死守城池,人吃人也快吃完了,即使是傻瓜也会算得出死亡的期限!由此看来,许远的不怕死也就很明白了。哪有城池失陷了,部下都死光了,他自己却独自含羞忍辱,苟且偷生的呢?即使是最愚蠢的人也不肯这么做。唉!难道说许远这样贤明的人会做这样的事吗?
谈论的人又说许远和张巡分别守城,城池失陷是从许远所分担的一面开始的,拿这个来辱骂许远。这又和儿童的见识没有差别。人要死,他的内部器官一定有先得那个病的部位;拉断绳子,它断开的地方一定是绳子的某一段。观察人死、绳断的人见到情况是这样,据此就责怪某一内脏和绳子的某一段,也未免太不懂道理了。小人喜欢非议,不乐意成全别人的好事竟然到了这个地步哇!象张巡、许远对国家作出的贡献是如此卓越,还不免遭受指摘,别的事情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当张、许二公初守睢阳的时候,怎能料到人家终于不来救援,因而放弃睢阳,事先退走呢?如果这座城不能够守住,即使退避到别的地方去又有什么用处呢?等到确无救兵,处于困难的境地时,率领着他们那些因受伤而残废、因挨饿而瘦弱的余部,即便想撤离睢阳也肯定不可能了。张、许二公这样贤明,他们已经考虑得很周到了。坚守一座城池,来保卫朝廷,凭借千百名接近死亡的士兵,抵挡上百万日益增多的敌军,掩蔽江淮流域,从而阻遏叛军的兵势。唐王朝没有被灭亡,是谁的功劳呢?在当时,丢弃城池而考虑活路的不是少数几个人,掌握强兵、坐视不救的人到处都是。他们不去追究非议这些人,反而责怪张、许不该死守,也就可见他们把自己比同叛逆,制造邪说帮助叛敌攻击张、许二公。
我曾在汴州、徐州二幕府任推官,多次经过两州之间的睢阳城,亲自到那称为?双庙?的地方致祭过,那里的老人常常谈到张巡、许远当时的事情。
南霁云向贺兰进明请求救援,贺兰嫉妒张巡、许远的名声威望和功劳业绩超过自己,不肯出兵援救。贺兰喜欢南霁云的英勇和豪壮,不听他求救的要求,硬要留他下来,陈设酒肉,具备歌舞,邀请南霁云入座。南霁云情绪激昂地说:?我南霁云来的时候,睢阳城内的人已经有一个多月没东西吃了。我即使想一个人吃,道义上不忍心这样做,即使吃也咽不下去。?于是抽出随身佩带的刀砍断一个手指,鲜血淋漓,来给贺兰看。满座的人非常震惊,都感动奋激得为他掉泪。南霁云明白贺兰终究不会有为自己出兵的意思,就飞马离去了。快要出城的时候,抽出一支箭射向佛寺的高塔,箭射中在塔上,有一半箭头穿进砖里。他说:?我这次回去,如果打败了叛贼,一定回来灭掉贺兰!这一箭就作为我报仇的记号。?我于贞元年问路过泗州,船上的人还指着中箭韵塔砖告诉我当年的情况。睢阳城失陷时,叛贼用刀威逼张巡投降。张巡不屈服,随即被拉走,行将斩首。又威逼南霁云投降。南霁云没有回答。张巡对南霁云呼喊道:?南八,大丈夫一死罢了,不能屈从不义的人!?南霁云笑着回答说:?我原想要有所作为。现在您说这话,我敢不死吗?于是他就没有屉服。
张籍说:有一个名则于嵩的人,青年时代跟随张巡办事;等到张巡起兵讨伐叛贼时,于嵩也曾在敌人围困之中。张籍大历年间在和州乌江县见过于嵩。于嵩当时已经六十多岁了。由于张巡的缘故,当初曾当上了临涣县的县尉,喜欢学问,没有什么书不读。张籍那时还小,粗略地打听过张巡和许远的事情,了解得不够详细。于嵩说张巡身高七尺多,胡子长得如同神像。他曾有一次看到于嵩在读《汉书》,便问:?为什么老是读这一部书?于嵩回答说:?还没读熟呢。?张巡说:?我读书不超过三遍,终生不会忘掉。?于是背诵起于嵩正读的那卷书,背诵完了整卷没错一个字。于嵩很惊讶,以为张巡碰巧熟读过这一卷,于是随意抽出其他各卷来测试,无不都是这样。于嵩又从书架上取出另外一些书,试着拿来考问张巡,随问随诵,毫不踌躇。于嵩跟随张巡的日子很长,也没见过张巡经常读书。做文章时,拿起纸笔就写,不曾打过草稿。开始驻守睢阳时,土兵差不多有上万人,城里的居民,户口也将近几万。张巡通过见一面,问过姓名,以后碰见便没有不认识的。张巡发起怒来,胡须总是张开的。到了睢阳失陷的时候,叛贼捆绑张巡等几十个人,坐等着,将要被杀掉。张巡起身小便,部下看到张巡站起来,有的也站起来,有的掉眼泪。张巡说:?你们别害怕,死是命中注定的。?部下悲泣得不忍心仰起头来看。张巡受戮时,脸色不变,就如同平常一样满不在乎。许远是位宽厚的老成人,相貌也同他的心地一样质朴。他和张巡同一年出生,月份和日子在张巡之后,称张巡为兄。死时四十九岁。于嵩贞元初年死在毫、宋一带。有人传说于嵩有田宅在毫、宋一带,有个武人侵夺霸占了他的田宅。于嵩打算到睢阳告状,被那个武人所杀害。于嵩没有儿子,这是张籍说的。
《张中丞传》后叙对照翻译: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得李翰所为《张巡传》。翰以文章自名,为此传颇详密。然尚恨有阙者,不为许远立传,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我和吴郡人张籍翻阅家中旧书,发现李翰撰写的.《张巡传》。李翰以文章写得好而自负,这篇传记写得很详细周密。但可惜还有不足之处,没有替许远立传,又没有记载雷万春事迹的头尾。
远虽材若不及巡者,开门纳巡,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处其下,无所疑忌,竟与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虏。与巡死先后异耳。两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以为巡死而远就虏,疑畏死而辞服于贼。远诚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爱之肉,以与贼抗而不降乎?当其围守时,外无蚍蜉蚁子之援,所欲忠者,国与主耳。而贼语以国亡主灭。远见救援不至,而贼来益众,必以其言为信。外无待而犹死守,人相食且尽,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处矣。远之不畏死亦明矣。乌有城坏其徒俱死,独蒙愧耻求活?虽至愚者不忍为。呜呼!而谓远之贤而力之邪?
许远虽然才能似乎比不上张巡,但他打开城门,接纳张巡共守睢阳。地位本来在张巡之上,却把权柄交给他,受他指挥,没有什么猜疑和妒忌,最后和张巡一起守城,一起死难,建立了功名,由于城池沦陷而被俘虏,和张巡的死相比先后不同时罢了。许、张两家子弟才能智慧低下,不能彻底理解许远、张巡的志气。张家子弟认为张巡战死而许远受虏不死,怀疑许远怕死而降贼。许远假如怕死的话,为何要苦苦地死守小小的睢阳城,把自己的奴僮杀了给土兵们吃,来同敌军抗战而不投降呢?当他们被围困的时候,城外连极其弱小的援兵都没有,他们所要效忠的只是国家和君主罢了,而叛军则告诉许远唐朝已经灭亡,君主已经死了。许远看见救兵不来,而叛军却越来越多,一定以为敌人的话是真的。等不到外来的救兵尚且死守城池,人吃人也快吃完了,即使是傻瓜也会算得出死亡的期限!由此看来,许远的不怕死也就很明白了。哪有城池失陷了,部下都死光了,他自己却独自含羞忍辱,苟且偷生的呢?即使是最愚蠢的人也不肯这么做。唉!难道说许远这样贤明的人会做这样的事吗?
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人之将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绳而绝之,其绝必有处。观者见其然,从而尤之,其亦不达于理矣。小人之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远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犹不得免,其他则又何说?
谈论的人又说许远和张巡分别守城,城池失陷是从许远所分担的一面开始的,拿这个来辱骂许远。这又和儿童的见识没有差别。人要死,他的内部器官一定有先得那个病的部位;拉断绳子,它断开的地方一定是绳子的某一段。观察人死、绳断的人见到情况是这样,据此就责怪某一内脏和绳子的某一段,也未免太不懂道理了。小人喜欢非议,不乐意成全别人的好事竟然到了这个地步哇!象张巡、许远对国家作出的贡献是如此卓越,还不免遭受指摘,别的事情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当二公之初守也,宁能知人之卒不救,弃城而逆遁?苟此不能守,虽避之他处何益?及其无救而且穷也,将其创残饿羸之余,虽欲去必不达。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蔽遮江淮,沮遏其势。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不追议此,而责二公以死守,亦见其自比于逆乱,设*辞而助之攻也。
当张、许二公初守睢阳的时候,怎能料到人家终于不来救援,因而放弃睢阳,事先退走呢?如果这座城不能够守住,即使退避到别的地方去又有什么用处呢?等到确无救兵,处于困难的境地时,率领着他们那些因受伤而残废、因挨饿而瘦弱的余部,即便想撤离睢阳也肯定不可能了。张、许二公这样贤明,他们已经考虑得很周到了。坚守一座城池,来保卫朝廷,凭借千百名接近死亡的士兵,抵挡上百万日益增多的敌军,掩蔽江淮流域,从而阻遏叛军的兵势。唐王朝没有被灭亡,是谁的功劳呢?在当时,丢弃城池而考虑活路的不是少数几个人,掌握强兵、坐视不救的人到处都是。他们不去追究非议这些人,反而责怪张、许不该死守,也就可见他们把自己比同叛逆,制造邪说帮助叛敌攻击张、许二公。
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屡道于两州间,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其老人往往说巡、远时事云。
我曾在汴州、徐州二幕府任推官,多次经过两州之间的睢阳城,亲自到那称为?双庙?的地方致祭过,那里的老人常常谈到张巡、许远当时的事情。
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著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愈贞元中过泗州,船上人犹指以相语。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南霁云向贺兰进明请求救援,贺兰嫉妒张巡、许远的名声威望和功劳业绩超过自己,不肯出兵援救。贺兰喜欢南霁云的英勇和豪壮,不听他求救的要求,硬要留他下来,陈设酒肉,具备歌舞,邀请南霁云入座。南霁云情绪激昂地说:?我南霁云来的时候,睢阳城内的人已经有一个多月没东西吃了。我即使想一个人吃,道义上不忍心这样做,即使吃也咽不下去。?于是抽出随身佩带的刀砍断一个手指,鲜血淋漓,来给贺兰看。满座的人非常震惊,都感动奋激得为他掉泪。南霁云明白贺兰终究不会有为自己出兵的意思,就飞马离去了。快要出城的时候,抽出一支箭射向佛寺的高塔,箭射中在塔上,有一半箭头穿进砖里。他说:?我这次回去,如果打败了叛贼,一定回来灭掉贺兰!这一箭就作为我报仇的记号。?我于贞元年问路过泗州,船上的人还指着中箭韵塔砖告诉我当年的情况。睢阳城失陷时,叛贼用刀威逼张巡投降。张巡不屈服,随即被拉走,行将斩首。又威逼南霁云投降。南霁云没有回答。张巡对南霁云呼喊道:?南八,大丈夫一死罢了,不能屈从不义的人!?南霁云笑着回答说:?我原想要有所作为。现在您说这话,我敢不死吗?于是他就没有屉服。
张籍曰:有于嵩者,少依于巡;及巡起事,嵩尝在围中。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嵩时年六十余矣。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好学无所不读。籍时尚小,粗问巡、远事,不能细也。云巡长七尺余,须髯若神。尝见嵩读《汉书》,谓嵩曰:?何为久读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也。?因诵嵩所读书,尽卷不错一字。嵩惊,以为巡偶熟此卷,因乱抽他帙以试。无不尽然。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巡应口诵无疑。嵩从巡久,亦不见巡常读书也。为文章,操纸笔立书,未尝起草。初守睢阳对,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巡因?见问姓名,其后无不识者。巡怒,须髯辄张。及城陷,贼缚巡等数十人坐,且将戮。巡起旋,其众见巡起,或起或泣。巡曰:?汝勿怖,死,命也。?众泣不能仰视。巡就戮时,颜色不乱,阳阳如平常。远宽厚长者,貌如其心。与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为兄。死时年四十九。嵩贞元初死于毫、宋间。或传嵩有田在毫、宋间,武人夺而有之。嵩将诣州讼理,为所杀。嵩无子,张籍云。
张籍说:有一个名则于嵩的人,青年时代跟随张巡办事;等到张巡起兵讨伐叛贼时,于嵩也曾在敌人围困之中。张籍大历年间在和州乌江县见过于嵩。于嵩当时已经六十多岁了。由于张巡的缘故,当初曾当上了临涣县的县尉,喜欢学问,没有什么书不读。张籍那时还小,粗略地打听过张巡和许远的事情,了解得不够详细。于嵩说张巡身高七尺多,胡子长得如同神像。他曾有一次看到于嵩在读《汉书》,便问:?为什么老是读这一部书?于嵩回答说:?还没读熟呢。?张巡说:?我读书不超过三遍,终生不会忘掉。?于是背诵起于嵩正读的那卷书,背诵完了整卷没错一个字。于嵩很惊讶,以为张巡碰巧熟读过这一卷,于是随意抽出其他各卷来测试,无不都是这样。于嵩又从书架上取出另外一些书,试着拿来考问张巡,随问随诵,毫不踌躇。于嵩跟随张巡的日子很长,也没见过张巡经常读书。做文章时,拿起纸笔就写,不曾打过草稿。开始驻守睢阳时,土兵差不多有上万人,城里的居民,户口也将近几万。张巡通过见一面,问过姓名,以后碰见便没有不认识的。张巡发起怒来,胡须总是张开的。到了睢阳失陷的时候,叛贼捆绑张巡等几十个人,坐等着,将要被杀掉。张巡起身小便,部下看到张巡站起来,有的也站起来,有的掉眼泪。张巡说:?你们别害怕,死是命中注定的。?部下悲泣得不忍心仰起头来看。张巡受戮时,脸色不变,就如同平常一样满不在乎。许远是位宽厚的老成人,相貌也同他的心地一样质朴。他和张巡同一年出生,月份和日子在张巡之后,称张巡为兄。死时四十九岁。于嵩贞元初年死在毫、宋一带。有人传说于嵩有田宅在毫、宋一带,有个武人侵夺霸占了他的田宅。于嵩打算到睢阳告状,被那个武人所杀害。于嵩没有儿子,这是张籍说的。
于和与的用法区别在什么地方
于是一个汉字,从古代就有这个字了,只是和现在的意思不同,属古今异义。于和与的用法差别很多。今天我就与大家分享于和与的用法区别,仅供大家参考!
于和与的用法区别
一、与的用法
与 yǔ
1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给:人方便
3交往,友好: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赞助,赞许:人为善
与 y 1参加:会
二、于的用法
介词(a在,如生~北京;b到,如荣誉归~老师;c对,如勤~学习;d向,如出~自愿;e给,如问道~盲;f自,从,如取之~民;g表比较,如重~泰山;h表被动,如限~水平)
2后缀(a在形容词后,如疏~防范;b在动词后,如属~未来)
3姓
于的用法介绍
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閤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西汉司马迁《报任安书》) 明《巡抚登莱右佥都御史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夫妇诰》:庆既,覃于流虹恩,宜颁于秉钺。
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西晋陈寿《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明 祁彪佳《祁忠敏公 日记 》:关使者袁环中(袁可立子)来晤,即于舟次报谢。
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可译为在。
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箠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向。
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西汉司马迁《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
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古汉语于的用法
于、于本是两个字。作为介词,甲骨文、金文都只用于字,而不用于字。于在甲骨文、金文之中和乌是同一个字。《说文解字》:于,象古文乌省。后来虽分化成了于、乌二字,但仍读于如乌,是个叹词。于作介词,是春秋战国之际才出现在东南沿海一带的方言用法。(《诗经》中于字出现335次,作介词259次,占773%,作助词65例,作叹词11例。而于字共出现48例,只有4例作介词,其余全作叹词。)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后世的文言文中,于、于并用。汉字简化以后,于并入于。
于在文言文中主要用作介词。它不能单独充当 句子 成分,而是首先要与 其它 词或 短语 组成介宾结构,然后再和其它词发生关系。用于字构成的介宾结构,多数情况下,用在动词、形容词之后作补语。只有在表示时间、表示范围等情况下,才可以前置作状语。于的作用有四个方面:
(一)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方位或动作、行为所涉及的范围等。
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方位等是介词于最基本的用法,可视情况译为在、从、到、在中、在方面等。例如:
①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
②遂置姜氏于城颖。(《左传隐公元年》)
(四)引进比较的对象。
比较相关事物的优劣高下,古汉语中往往用于引进用以比较的一方,构成介宾结构,放在形容词或少数表心理活动的动词之后作补语。一般可译为比。例如:
①苛政猛于虎也。(《礼记檀弓下》)
②沛公曰:孰与君少长良曰:长于臣。(《项羽本纪》)
注意:
第一,于除用作介词之外,还可用作动词词头。这种用法,文言文中只能写作于,而不能写作于。例如:
黄鸟于飞。(《诗经周南黄鸟》)
第二,乎也常作介词,用法大致与于相同,可参见第五节乎字。
(五)于是
1、于是本是介词于和代词是构成的介词结构,可以放在谓语之前作状语,或放在谓语之后作补语。根据于的用法的不同,可分别译为从这、在这、在这时候、在这种情况下等。例如:
①遂墨以葬文公,晋于是始墨。(《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②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对曰:午也可。于是羊舌职
死矣,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对曰:赤也可。于是使祁午为
中军尉,羊舌赤佐之。君子谓祁奚于是能举善矣。(《左传襄公三年》)
③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柳宗元《捕蛇者说》)
例①中于是可译为从这时。例②中第一个于是可译为在这个时候,第二个于是是连词,第三个于是可译为在这些事情上。例③中于是可译为在这种职业上。
2、于是后来虚化为连词,一般用在句子开头,连接后一句与前一句,或后一段与前一段,表示承接或因果关系,和现代汉语于是用法相同。例如:
①居顷之,石建卒。于是上召广代建为郎中令。(《李将军传》)
免于和免予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本质不同。免予起诉较接近未犯罪,免于刑事处罚是认定了犯罪。
二、含义不同。免于指不被某种事物所涉及,免予一般指上行机关对下行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对公民的免予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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