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列传·卷七十八》
-
眭夸 冯亮 李谧 郑修
盖兼济独善,显晦之殊,其事不同,由来久矣。昔夷齐获全于周武,华矞和不 容于太公,何哉?求其心者,许以激贪之用;督其迹者,以为束教之风。而肥遁不 反,代有人矣。夷情得丧,忘怀累有。比夫迈德弘道,匡俗庇民,可得而小,不可 得而忽也。自叔世浇浮,淳风殆尽,锥刀之末,竞入成群,而能冥心物表,介然离 俗,望古独适,求友千龄,亦异人矣。何必御霞乘云而追日月,穷极天地,始为超 远哉。今录眭夸等为《逸士传》。
眭夸,一名昶,赵郡高邑人也。祖迈,晋东海王越军谋掾,后没石勒为徐州刺 史。父邃,字怀道,慕容宝中书令。夸少有大度,不拘小节,耽志书传,未曾以世 务经心。好饮酒,浩然物表。年二十遭父丧,须鬓致白,每一悲哭,闻者为之流涕。 高尚不仕,寄情丘壑。同郡李顺愿与之交,夸拒而不许。邦国少长莫不惮之。
少与崔浩为莫逆之交。浩为司徒,奏征为其中郎,辞疾不赴。州郡逼遣,不得 已,入京都。与浩相见,延留数日,惟饮酒谈叙平生,不及世利。浩每欲论屈之, 竟不能发言。其见敬惮如此。浩后遂投诏书于夸怀,亦不开口。夸曰:“桃简,卿 已为司徒,何足以此劳国士也。吾便于此将别。”桃简,浩小名也。浩虑夸即还。 时乘一骡,更无兼骑,浩乃以夸骡内之厩中,冀相维絷。夸遂托乡人输租者,谬为 御车,乃得出关。浩知而叹曰:“眭夸独行士,本不应以小职辱之。又使其人仗策 复路,吾当何辞以谢也。”时朝法甚峻,夸既私还,将有私归之咎。浩仍相左右, 始得无坐。经年,送夸本骡,兼遗以所乘马,为书谢之。夸更不受其骡马,亦不复 书。及浩诛,为之素服,受乡人吊唁,经一时乃止。叹曰:“崔公既死,谁能更容 眭夸!”遂作《朋友篇》,辞义为时人所称。
妇父钜鹿魏攀,当时名达之士。未尝备婿之尝,情同朋好。或人谓夸曰:“吾 闻有大才者必居贵仕,子何独在桑榆乎?”遂著《知命论》以释之。年七十五卒。 葬日,赴会者如市。无子。
冯亮,字灵通,南阳人,萧衍平北将军蔡道恭之甥也。少傅览诸书,又笃好佛 理。随道恭至义阳,会中山王英平义阳而获焉。英素闻其名,以礼待接。亮性清净, 至洛,隐居崧高,感英之德,以时展勤。及英亡,亮奔赴,尽其哀恸。
世宗尝召以为羽林监,领中书舍人,将令侍讲《十地》诸经,因辞不拜。又欲 使衣帻入见,亮苦求以幅巾就朝,遂不强逼。还山数年,与僧徒礼诵为业,蔬食饮 水,有终焉之志。会逆人王敞事发,连山中沙门,而亮被执赴尚书省,十余日,诏 特免雪。亮不敢还山,遂寓居景明寺。敕给衣食及其从者数人。后思其旧居,复还 山室。亮既雅爱山水,又兼巧思,结架岩林,甚得栖游之适,颇以此闻。世宗给其 工力,令与沙门统僧暹、河南尹甄琛等,周视崧高形胜之处,遂造闲居佛寺。林泉 既奇,营制又美,曲尽山居之妙。亮时出京师。延昌二年冬,因遇笃疾,世宗敕以 马舆送令还山,居崧高道场寺。数日而卒。诏赠帛二百匹,以供凶事。遗诫兄子综, 敛以衣幍,左手持板,右手执《孝经》一卷,置尸盘石上,去人数里外。积十余日, 乃焚于山。以灰烬处,起佛塔经藏。
初,亮以盛冬丧,时连日骤雪,穷山荒润,鸟兽饥窘,僵尸山野,无所防护。 时寿春道人惠需,每旦往看其尸,拂去尘霰。禽虫之迹,交横左右,而初无侵毁, 衣服如本,惟风吹幍巾。又以亮识旧南方法师信大栗十枚,言期之将来十地果报, 开亮手以置把中。经宿,乃为虫鸟盗食,皮壳在地,而亦不伤肌体。焚燎之日,有 素雾蓊郁,回绕其傍,自地属天,弥朝不绝。山中道俗营助者百余人,莫不异焉。
李谧,字永和,赵涿人,相州刺史安世之子。少好学,博通诸经,周览百氏。 初师事小学博士孔璠。数年后,璠还就谧请业。同门生为之语曰:“青成蓝,蓝谢 青,师何常,在明经。”谧以公子征拜著作佐郎,辞以授弟郁,诏许之。州再举秀 才,公府二辟,并不就。惟以琴书为业,有绝世之心。览《考工记》、《大戴礼盛 德篇》,以明堂之制不同,遂著《明堂制度论》曰:
余谓论事辨物,当取正于经典之真文;援证定疑,必有验于周孔之遗训。然后 可以称准的矣。今礼文残缺,圣言靡存,明堂之制,谁使正之。是以后人纷纠,竞 兴异论,五九之说,各信其习。是非无淮,得失相半。故历代纷纭,靡所取正。乃 使裴頠云:“今群儒纷纠,互相掎摭,就令其象可得而图,其所以居用之礼莫能通 也,为设虚器耳,况汉氏所作,四维之个,复不能令各处其辰。愚以为尊祖配天, 其仪明著;庙宇之制,理据未分。直可为殿屋以崇严父之祀,其余杂碎一皆除之。” 斯岂不以群儒舛互,并乖其实,据义求衷,莫适可从哉?但恨典文残灭,求之靡据 而已矣。乃复遂去室牖诸制。施之于教,未知其所隆政;求之于情,未可喻其所以 必须。惜哉言乎!仲尼有言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余以为隆政必须 其礼,岂彼一羊哉!推此而论,则圣人之于礼,殷勤而重之,裴頠之于礼,任意而 忽之。是则頠贤于仲尼矣。以斯观之,裴氏之子以不达而失礼之旨也。余窃不自量, 颇有鄙意,据理寻义,以求其真,贵合雅衷,不苟偏信。乃藉之以《礼传》,考之 以训注,博采先贤之言,广搜通儒之说,量其当否,参其同异,弃其所短,收其所 长,推义察图,以折厥衷,岂敢必善,聊亦合其言志矣。
凡论明堂之制者虽众,然校其大略,则二途而已。言五室者,则据《周礼考工》 之记以为本,是康成之徒所执;言九室者,则案《大戴盛德》之篇以为源,是伯喈 之论所持。此之二书,虽非圣言,然是先贤之中博见洽通者也。但名记所闻,未能 全正,可谓既尽美矣,未尽善也。而先儒不能考其当否,便各是所习,卒相非毁, 岂达士之确论哉?小戴氏传礼事四十九篇,号曰《礼记》,虽未能全当,然多得其 衷,方之前贤,亦无愧矣。而《月令》、《玉藻》、《明堂》三篇,颇有明堂之义, 余故扌采掇二家,参之《月令》,以为明堂五室,古今通则。其室居中者谓之太庙, 太庙之东者谓之青阳,当太室之西南者谓之明堂,当太室之者谓之总章,当太室之 北西者谓之玄堂;四面之室,各有夹房,谓之左右个,三十六户七十二牖矣。室个 之形,今之殿前,是其遗像耳。个者,即寝之房也。但明堂与寝施用既殊,故房、 个之名亦随事而迁耳。今粗书其像,以见鄙意,案图察义,略可验矣。故检之五室, 则义明于《考工》;校之户牖,则数协于《盛德》;考之施用,则事著于《月令》; 求之闰也,合《周礼》与《玉藻》。既同夏殷,又符周秦,虽乖众儒,傥或在斯矣。
《考工记》曰:“周人明堂,度以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 五室,凡室二筵。室中度以几,堂上度以筵。”余谓《记》得之于五室,而谬于堂 之修广。何者?当以理推之,令惬古今之情也。夫明堂者,盖所以告月朔、布时令、 宗文王、祀五帝者也。然营构之范,自当因宜创制耳。故五室者合于五帝各居一室 之义。且四时之祀,皆据其方之正。又听朔布令,咸得其月之辰。可请施政及记, 二三俱允,求之古义,窃为当矣。
郑康成汉末之通儒,后学所宗正,释五室之位,谓土居中,木火金水各居四维。 然四维之室既乖其正,施令听朔各失厥衷。左右之个,弃而不顾,乃反文之以美说, 饰之以巧辞,言水木用事交于东北,木火用事交于东南,火土用事交于西南,金水 用事交于西北。既依五行,当从其,用事之交,出何经典?可谓攻于异端,言非而 博,疑误后学,非所望于先儒也!《礼记玉藻》曰,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闰月 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郑玄注曰:“天子之庙及路寝,皆如明堂制。明堂在国 之阳,每月就其时之堂而听朔焉。卒事,反宿路寝亦如之。闰月非常月,听其朔于 明堂门下,还处路寝门终月也。”而《考工记》“周人明堂”,玄注曰:“或举王 寝,或举明堂,互言之以明其制同也。”其同制之言皆出郑注。然则明堂与寝不得 异矣。而《尚书顾命篇》曰:“迎子钊南门之外,延入翼室。”此之翼室,即路寝 矣。其下曰“大贝贲鼓在西房”,“重之竹矢在东房”,此则路寝有左右房见于经 史者也。《礼记》《丧大记》曰,“君夫人卒于路寝”,小敛,“妇人髽带麻于房 中。”郑玄注曰:“此盖诸侯礼,带麻于房中,则西南。”天子诸侯左右房见于注 者也。论路寝则明其左右房,言明堂则阙其左右个,同制之说还相矛盾,通儒之注, 何其然乎?使九室之徒奋笔而争锋者,岂不由处室之不当哉?
《记》云:东西九筵,南北七筵,五室凡室二筵。置五室于斯堂,虽便班、倕 构思,王尔营度,则不能令三室不居其南北也。然则三室之间,便居六筵之地,而 室壁之外裁有四尺五寸之堂焉。岂有天子布政施令之所,宗祀文王以配上帝之堂, 周公负扆以朝诸侯之处,而室户之外仅余四尺而已哉?假在俭矣,为陋过约。论其 堂宇则偏而非制,求之道理则未惬人情,其不然一也。
余恐为郑学者,苟求必胜,竞生异端以相訾抑。云二筵者,乃室之东西耳,南 北则狭焉。余故备论之曰:“若东西二筵,则室户之外为丈三尺五寸矣。南北外复 如此,则三室之中南北裁各丈二尺耳。《记》云:“四房两夹窗。”若为三尺之户, 二尺之窗,窗户之间,裁盈一尺。绳枢甕牖之室,华门圭窦之堂,尚不然矣。假令 复欲小广之,则四面之外阔狭不齐,东西既深,南北更浅,屋宇之制,不为通矣。 验之众涂,略无算焉。且凡室二筵,丈八地耳,然则户牖之间不逾二尺也。《礼记 明堂》:“天子负斧扆南向而立。”郑玄注曰:“设斧于户牖之间。而郑氏《礼图》 说扆制曰:“纵广八尺,画斧文于其上,今之屏风也。”以八尺扆置二尺之间,此 之叵通,不待智者,较然可见矣。且若二筵之室为四尺之户,则户之两颊裁各七尺 耳,全以置之,犹自不容,矧复户牖之间哉?其不然二也。
又复以世代检之,即虞夏尚朴,殷周稍文,制造之差,每加崇饰。而夏后世室, 堂修二七,周人之制,反更促狭,岂是夏禹卑宫之意,周监郁郁之美哉?以斯察之, 其不然三也。又云“堂崇一筵”,便基高九尺,而壁户之外裁四尺五寸,于营制之 法自不相称。其不然四也。又云“室中度以几,堂上度以筵”,而复云“凡室二筵”, 而不以几。还自相违,其不然五也。以此验之,记者之谬,抑可见矣。
《盛德篇》云:“明堂凡九室,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上员下方,东西九仞, 南北七筵,堂高三尺也。”余谓《盛德篇》得之于户牖,失之于九室。何者?五室 之制,傍有夹房,面各有户,户有两牖。此乃因事立则,非拘异术,户牖之数,固 自然矣。九室者,论之五帝,事既不合,施之时令,又失其辰。左右之个,重置一 隅,两辰同处,参差出入,斯乃义无所据,未足称也。且又堂之修广,裁六十三尺 耳。假使四尺五寸为外之其,其中五十四尺便是五室之地。计其一室之中,仅可一 丈,置其户牖,则于何容之哉?若必小而为之,以容其数,则令帝王侧身而入,斯 为怪矣。此匪直不合典制,抑亦可哂之甚也。余谓其九室之言,诚亦有由。然窃以 为戴氏闻三十六户、七十二牖,弗见其制,靡知所置,便谓一室有四户之窗,计其 户牖之数,即以为九室耳。或未之思也。蔡伯喈汉末之时学士,而见重于当时,即 识其修广之不当,而必未思其九室之为谬,更修而广之,假其法像。可谓因伪饰辞, 顺非而泽,谅可叹矣。
余今省被众家,委心从善,庶探其衷,不为苟异。但是古非今,俗间之常情; 爱远恶近,世中之恆事。而千载之下,独论古制,惊俗之谈,固延多诮。脱有深赏 君子者,览而揣之,傥或存焉。
谧不饮酒,好音律,爱乐山水,高尚之情,长而弥固,一遇其赏,悠尔忘归。 乃作《神士赋》,歌曰:“周孔重儒教,庄老贵无为。二途虽如异,一是买声兒。 生乎意不惬,死名用何施。可心聊自乐,终不为人移。脱寻余志者,陶然正若斯。” 延昌四年卒,年三十二,遐迩悼惜之。
其年,四门小学博士孔璠等学官四十五人上书曰:“窃见故处士赵郡李谧:十 岁丧父,哀号罢邻人之相;幼事兄瑒,恭顺尽友于之诚。十三通《孝经》、《论语》、 《毛诗》、《尚书》。历数之术尤尽其长,州闾乡党有神童之号。年十八,诣学受 业,时博士即孔璠也。览始要终,论端究绪,授者无不欣其言矣。于是鸠集诸经, 广校同异,比三《传》事例,名《春秋丛林》,十有二卷。为璠等判析隐伏,垂盈 百条。滞无常滞,纤毫必举;通不长通,有枉斯屈。不苟言以违经,弗饰辞而背理。 辞气磊落,观者忘疲。每曰:‘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遂绝迹下帏,杜 门却扫,弃产营书,手自删削。卷无重复者四千有余矣。犹括次专家,搜比谠议, 隆冬达曙,盛暑通宵。虽仲舒不窥园,君伯之闭户,高氏之遗漂,张生之忘食,方 之斯人,未足为喻。谧尝诣故太常卿刘芳推问音义,语及中代兴废之由,芳乃叹曰: ‘君若遇高祖,侍中、太常非仆有也。’前河南尹、黄门侍郎甄琛内赞近机,朝野 倾目,于时亲识求官者,答云:‘赵郡李谧,耽学守道,不闷于时,常欲致言,但 未有次耳。诸君何为轻自媒衒?’谓其子曰:‘昔郑玄、卢植不远数千里诣扶风马 融,今汝明师甚迩,何不就业也?’又谓朝士曰:‘甄琛行不愧时。但未荐李谧, 以此负朝廷耳。’又结宇依岩,凭崖凿室,方欲训彼青衿,宣扬坟典,冀西河之教 重兴、北海之风不坠。而祐善空闻,暴疾而卒。邦国衔殄悴之哀,儒生结摧梁之慕。 况璠等或服议下风,或亲承音旨,师儒之义,其可默乎!”事奏,诏曰:“谧屡辞 征辟,志守冲素,儒隐之操,深可嘉美。可远傍惠、康,近准玄晏,谥曰贞静处士, 并表其门闾,以旌高节。”遣谒者奉册,于是表其门曰文德,里曰孝义云。
郑修,北海人也。少隐于岐南几谷中,依岩结宇,独处淡然,屏迹人事,不交 世俗,耕食水饮,皮冠草服,雅好经史,专意玄门。前后州将,每征不至。岐州刺 史魏兰根频遣致命,修不得已,暂出见兰根,寻还山舍。兰根申表荐修,肃宗昭付 雍州刺史萧宝夤访实以闻。会宝夤作逆,事不行。
史臣曰:古之所谓隐逸者,非伏其身而不见也,非闭其言而不出也,非藏其智 而不发也。盖以恬淡为心,不皦不昧,安时处顺,与物无私者也。眭夸辈忘怀缨冕, 毕志丘园。或隐不违亲,贞不绝俗;或不教而劝,虚往实归。非有自然纯德,其孰 能至于此哉?
『上一章』『魏书章节目录』 『下一章』
魏书 列传卷七十八部分译文
眭夸,又名昶,赵郡高邑人。祖父眭迈,是晋代东海王越的军谋掾,后沦落于石勒政权,任徐州刺史。父亲眭邃,字怀道,官任慕容宝的中书令。眭夸少年时气度很大,不拘小节,沉溺于阅览书传,从不经…详情
相关翻译
相关赏析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古诗文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 | http://www.nhcdzx.com/bookview/7061.html
热门诗词
- 西江月·顷在黄州 [苏轼]
- 壶中天(客中寄友) [张炎]
- 朝中措(九月末水仙开) [王炎]
- 兰陵王(甲寅初度和次贾韵) [李曾伯]
- 虞美人(大光祖席醉中赋长短句) [陈与义]
- 点绛唇(咏春十首) [张抡]
- 酒泉子(同前) [晁补之]
古文典籍
- 「诗经」
- 「论语」
- 「史记」
- 「周易」
- 「易传」
- 「左传」
- 「大学」
- 「中庸」
- 「尚书」
- 「礼记」
- 「周礼」
- 「孟子」
- 「老子」
- 「吴子」
- 「荀子」
- 「庄子」
- 「墨子」
- 「管子」
- 「列子」
- 「宋书」
- 「汉书」
- 「晋书」
- 「素书」
- 「仪礼」
- 「周书」
- 「梁书」
- 「隋书」
- 「陈书」
- 「魏书」
- 「孝经」
- 「将苑」
- 「南齐书」
- 「北齐书」
- 「新唐书」
- 「后汉书」
- 「南史」
- 「司马法」
- 「水经注」
- 「商君书」
- 「尉缭子」
- 「北史」
- 「逸周书」
- 「旧唐书」
- 「三字经」
- 「淮南子」
- 「六韬」
- 「鬼谷子」
- 「三国志」
- 「千字文」
- 「伤寒论」
- 「反经」
- 「百家姓」
- 「菜根谭」
- 「弟子规」
- 「金刚经」
- 「论衡」
- 「韩非子」
- 「山海经」
- 「战国策」
- 「地藏经」
- 「冰鉴」
- 「围炉夜话」
- 「六祖坛经」
- 「睡虎地秦墓竹简」
- 「资治通鉴」
- 「续资治通鉴」
- 「梦溪笔谈」
- 「旧五代史」
- 「文昌孝经」
- 「四十二章经」
- 「吕氏春秋」
- 「了凡四训」
- 「三十六计」
- 「徐霞客游记」
- 「黄帝内经」
- 「黄帝四经」
- 「孙子兵法」
- 「孙膑兵法」
- 「本草纲目」
- 「孔子家语」
- 「世说新语」
- 「贞观政要」
- 「颜氏家训」
- 「容斋随笔」
- 「文心雕龙」
- 「农桑辑要」
- 「搜神记」